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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大学学生党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浏览: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7日 00:00作者:[我要打印]

吉林大学学生党员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按照分类指导、务求实效的原则,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重点开展好以下6项活动:
    一、加强理论学习(7月初-11月上旬)
    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全国第二十一次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研读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加强作风建设、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要重点学习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指定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三本学习材料。要丰富学习形式,尤其要充分发挥“教育实践活动理论宣讲团”的作用,使广大学生党员深刻理解群众路线的本质和内涵,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使学生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生党员每人要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体会。以党支部为单位,于11月8日前报各基层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基层单位择优向校内外报刊、杂志推荐和组织交流研讨。
   二、开展社会实践(7月中旬-9月下旬)
    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结合“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党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中小学校等,了解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主动为群众做好事、解难题,展现当代学生党员的良好形象。走进教室、食堂、寝室等学习生活场所,通过实地调研、交流访谈、网络采集等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对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各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要对较集中和较突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基层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要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形式丰富、内容严肃的主题党日活动,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集中建言献策(10月)
    组织学生党员围绕学风建设、教风建设、医风建设、校风建设等重点问题,为学校、学院(中心、所)建设和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建言献策,进一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为学校、学院(中心、所)的建设和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要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形成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建议提案,于9月20日前报基层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提出问题有调研,分析问题有依据,解决问题有措施。各基层单位要对提议、提案及时汇总反馈,对涉及学校层面的提议、提案要及时上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开展结对帮扶(8月上旬-10月下旬)
    要组织学生党员对生活困难、学业困难和心理困难的学生群体进行“一对一”帮扶,实现每一名党员帮扶一名困难群众的目标,要注重帮扶的长期性和实效性。通过帮扶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指导、协调学生党员明确帮扶对象。每名学生党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并于10月15日前向所在党支部汇报。党支部汇总整理后报各基层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开好组织生活会(10月)
    组织生活会前,学生党员要与本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身边普通同学、辅导员及任课教师等开展谈心活动,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组织生活会上,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做好总结。
    六、撰写个人总结(11月)
    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要对照党章,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收获体会,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总结,主要是总结收获,查找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和目标。个人总结以党支部为单位,报基层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加强组织,统筹推进,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有关部门的具体组织协调下,结合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做好安排部署。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及时总结教育实践成果,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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