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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研究生: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8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9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研究生

(三)优秀研究生

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研究生

2024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三)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者优先。

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一)研究生申报

·9月27日11:00之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德育表现情况统计表》。

·9月27日11:00之前,将《申请人申报材料清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al@jlu.edu.cn(以“学号+姓名+申请奖学金/荣誉称号名称”命名)。

请严格按照各项材料的规定时间申报、填表、上交,逾期不再受理。

·9月29日9:00-11:00,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至唐敖庆楼C区526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查,未经审查的材料不能作为本次评优的依据。

①学术成果首页或已授权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文章首页上作者、发表时间、第一完成单位请显著标记);

②学术成果检索页;

③《申请人申报材料清单》需有导师签字。

(二)10月12日前,研究所按相应的评选条件与评选比例组织评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生效后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三)10月27日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上报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及财务欠费筛查,通过后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16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吉林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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