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单位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不拘一格选拔拔尖创新型人才,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我单位作为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录取方式研究生招生试点单位,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试行申请考核制的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单位研究生培养实际,制定此细则。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2、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坚持综合考核小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所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审核制”的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组建“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审核专家组”,监督落实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组织考生报名和审核,落实“申请审核制”录取的相关工作。
2、资格审核小组,成立有5名以上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 对申请考生的提交材料进行审查评估。
3、综合审核专家组,由申请导师及相关研究领域2名以上教授组成。综合考核小组对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面试综合考核。
三、导师的确定
通过学校资格审查,获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均可按“申请审核制”招生。
四、考生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年度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要求的博士生报考条件,学生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国家六级英语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达到550分;
2)新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
4)新GRE成绩达到260分;
5)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做到熟练运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2016年12月10日-30日,考生可通过吉林大学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2016年12月20日前需将以下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上交或EMS特快专递至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2017“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上交或寄达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唐敖庆楼C区526室),付老师,电话:0431-85168816。
3、单位审核
1)单位研究生负责老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研究所审核小组。
2)审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审核小组根据考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入围考生名单被核准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网站地址为:http://zsb.jlu.edu.cn/)和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1)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综合考核小组面试过程中要考察考生以下方面的内容:学习基础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博士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5、拟录取审核
在招生计划额度内,上报“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招生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六、说明
1、“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名额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名额统筹使用。
2、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3、“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许该方式进行招考。
4、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决考生在招生中的申诉。
5、报名参加“申请审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审核,可申请转为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6、请各位同学随时关注吉林大学招生网、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及我所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