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2020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细则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现将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含9月份毕业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1、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当前学历期间,博士研究生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且为第一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或者有一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且发明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第一发明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发明者);
3、当前学历期间,硕士研究生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者优先;
4、当前学历期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获奖者、博士生学术论坛获奖者优先。
5、抗击疫情一线人员优先,积极参加社会公共服务人员优先。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材料评审形式评选。评奖名额按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生人数的10%计算。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4名。
评选工作在6月12日前评选结束,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资格的同学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可申请项目列表”“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栏进行申报。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2、《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