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结合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实际情况,2020-2021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接受学历教育的在籍研究生开展2020-2021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工作;
2. 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
3. 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和研究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和研究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和研究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一)10月13日-10月18日,进行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
(二)10月18日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
(三)请于10月14日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交到办公室(唐敖庆楼c区526),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iangpanpan@jlu.edu.cn(电子版材料要求以“学号+姓名”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1.《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2.《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
3.《申请人学术成果申报情况表》,并附学术成果首页复印件或已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文章首页上作者、发表时间、第一完成单位请显著标记(期刊写全称,影响因子按照最新的填写,分区按照中科院大类填写);
4.研究生工作表现考察表。
(四)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报、填表、上交,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选结果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生效后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六)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财务处欠费筛查后予以公示。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2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85168817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