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3号)文件精神,结合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的具体情况,确定我单位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二)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可参加2022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二、评审原则
(一)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相关文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保留学籍的;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三)在评定工作中要健全分类多维的评价体系,将德育方面的表现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同等条件下,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四)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程序,在档案材料审核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学校将进行通报并收回名额,且不得补报。
三、奖励名额
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0%;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40%,即2020级硕士18人;2021级硕士17人;2022级硕士:24人。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为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为8000元/人。
四、评审办法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日常表现积极和科研成果优秀的学生。
(一)2022级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定
免试推荐的硕士研究生排名在统考生之前;调剂考生的排名顺序在非调剂考生之后;统考生中的排名顺序依据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总成绩。
(二)2020、2021级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定
评审依据学生的课程得分,科研成果得分和综合评测得分的总成绩。课程得分+科研得分满分为100分。
2020级硕士:课程成绩占20%,科研成果占80%。
2021级硕士:课程成绩占80%,科研成果占20%。
1.课程得分(按照该年级学生最高成绩进行归一化):
参评课程包括高等量子力学、群论、原子结构与光谱、分子结构与光谱、势散射理论。
2.科研成果得分(按照该年级学生最高成绩进行归一化):
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科研成果的科学价值、社会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以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给出科研成果得分。
(1)成果正式发表时间应为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2020级学生的学术成果在此期间被接收即可。
(2)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学生的第一单位须为吉林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3.综合测评得分:
(1)学生干部得分
(2)学生突出表现得分
以上两项分数可累加,上限为2分(测评时间范围为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
五、评审委员会: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的副书记或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思政教师、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我单位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 任 委员:胡湛 张光宇
副主任委员:杨玉军 李鑫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春成 张馨予(学生代表) 姜盼盼 徐海峰 崔中华
六、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一)请将以下纸质版材料交到所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iangpanpan@jlu.edu.cn(电子版材料要求以“学号+姓名+申请奖学金名称”命名),请严格按照企业微信工作群规定时间申报、填表、上交,逾期不再受理。
1.《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2.《申请人学术成果申报情况表》
3.《德育表现情况表》
(二)10月19日-10月25日,研究所组织研究生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在申请“学业奖学金”模块中进行网上申请,并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硕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博士研究生待学校信息汇总后统一申报。
(三)10月28日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程序,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工作。
(四)严格按照要求,上报信息,并保证真实准确,获奖后发现评审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
(五)经过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在本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8817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