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业务副职选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民主测评、研究所党总支扩大会议讨论审议,拟推荐徐海峰为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业务副职拟聘人员。
公示期为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9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对公示结果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所里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工作的将严肃查处。联系人:刘向威,电话85168816,邮箱:liuxiangwei@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