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级非在职研究生: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校研院字〔2008〕10号)、《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10号)以及《吉林大学研究生2019-2020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办法》相关文件精神和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的具体情况,确定我单位2020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内容
开展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2019-2020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学年评奖评优工作: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成绩显著。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4. 身心健康。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原则上符合优秀研究生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2.热心为研究生服务,办事公正、公平;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一)10月8日-10月18日,我单位进行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
(二)10月20日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
(三)请于10月16日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交到办公室(唐敖庆楼c区526),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iangpanpan@jlu.edu.cn(电子版材料要求以“学号+姓名”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1、《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2、《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
3、《申请人学术成果申报情况表》,并附学术成果首页复印件或已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文章首页上作者、发表时间、第一完成单位请显著标记(期刊写全称,影响因子按照最新的填写,分区按照中科院大类填写)。
(四)由于评奖时间比较紧,希望大家相互转告。如果本人不在长春,可委托老师或同学在规定时间内代为申报。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报、填表、上交,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后,报送研究生管理处。
(六)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财务处欠费筛查后予以公示。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2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联系人:姜老师 85168817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20年10月15日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评定细则
(一)本次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日常表现积极和科研成果优秀的学生。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国家发明专利。学术论文发表日期应在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5日范围内(包含在线发表publish online)。国家发明专利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专利相当于一篇IF为1的SCI学术论文。如果文章首页不能体现发表时间的需提供相关检索证明,同一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二)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2019级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名额:硕士2人,博士1人;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名额:硕士6人,博士2人;优秀研究生:硕士3人,博士1;优秀研究生干部:硕士2人,博士1人。
2018级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名额:硕士2人,博士1人;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名额:硕士4人,博士2人;优秀研究生:硕士2人,博士:1人;优秀研究生干部:硕士:1人,博士:1人。
(三)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生效后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