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招生单位: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该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进行,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由研究生院、招生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按学校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并将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复试安排及时向考生公布情况。
2.按学校文件要求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和复试面试小组,学院纪委书记全程监督复试工作情况。
3. 按学校文件要求的内容对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情况。
4.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情况。
5.专业课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情况。
6.复试全程现场记录情况,是否按要求有录音或录像记录。
7.教师、学生对本次复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8.其他相关内容。
二、工作要求
1.按学校复试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2.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期限内,完成所负责各招生单位的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并填写登记表。
3.协助各招生单位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
附:1.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2. 2017年硕士生复试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docx
2017年硕士生复试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