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接研究生院的通知,考试复试成绩作如下更正:
复试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为100分,综合能力面试为60分,外语听说测试为40分。复试主要内容不变,按原文件执行。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加上复试成绩,无需另按百分比计算。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0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