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研究所实际,制定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标准。
3. 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 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 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3. 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
4. 成立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
5. 成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复试考生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考生条件
1. 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 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23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研究所复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研究所分数线:政治、外语单科成绩45分(含)以上,专业课单科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总分310分(含)以上。
3. 免试推荐考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二)资格审查
1. 考生须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
(7)《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字。
2. 资格审查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4)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5)与《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二)日程安排
复试安排 |
日期及时间 |
地点 |
复试资格审查 |
3月28日上午 |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专业综合笔试 |
3月28日下午 |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综合面试 |
3月29日全天 |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三)复试内容
1. 笔试:
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综合》,满分为90分,以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包含原子物理、量子力学、普通物理和外语。
2. 面试:
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教师可根据学生作答情况,现场提出相关问题,根据考生对所有问题的回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考生成绩为面试教师给出成绩的平均分。
(1)综合能力测试(满分70分)
内容主要包括普通物理和数学,考核考生对物理学科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专业能力测试(满分70分)
内容主要包括原子物理和量子力学,考核学生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70分)
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和表达能力,包括专业外语、即兴叙述、提问和讨论等内容。
复试时参考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包含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含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
五、录取相关原则
1.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 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 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同,按照初试外语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6.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生,在入学时若不能出示有效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六、关于调剂
根据生源情况,研究所的调剂相关工作请关注所网站。
七、咨询及申诉
考生如需咨询,可联系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办公室。联系人:姜盼盼,联系方式:0431-85168817,QQ群:297707899(参加复试的同学请进群);邮箱:jiangpanpan@jlu.edu.cn。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存在质疑时,可在复试结果公示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监督检查小组提出申诉,申诉邮箱:iamp@jlu.edu.cn。
如对研究所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166371,学校监察处电话:(0431) 85167467。
八、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其他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的最新通知要求为准。本细则由吉林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负责解释。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