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规定,按照理学部、物理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的要求,对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申请2021年12月博士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在所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反映。
联 系 人:姜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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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