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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硕士学位申请者(学术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浏览: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0日 14:00作者:[我要打印]

    为保证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科建设,结合研究所实际,制定本要求。

    一、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除达到吉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要求之外,还需满足:发表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

注:

    1、发表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仅限于发表在我校科学技术处认可的EI核心源刊)2篇可等同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

    2、获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可等同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

    3、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可等同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

    4、以第一完成人(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第一完成人)撰写完成国防报告(GF报告)1篇可等同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以第二完成人撰写完成国防报告2篇可等同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其他排名的国防报告成果不予认可;

    5、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二等奖及以上且署名前6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一等奖且署名前3名,可等同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二等奖且署名前3名,可等同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

    二、其他要求

    1、学位申请者所取得的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除国防报告和获得奖项外,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以现刊发表,或网上检索到全文,或取得稿件录用通知;

    3、中国国防科学技术报告(简称:国防报告、GF报告)是指在承担由先进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的军工科研项目过程中,按合同要求所提交的研究报告。国防报告需由专门的国防报告管理系统填写生成,注明项目号、文件号,并通过发布单位的验收;

    4、本成果要求从2020级入学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三、对涉密人员的涉密研究成果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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